Zhanjiang Cunjin Zhongdeng Zhuanye Xuexiao
近年來,校園內發生的傷害案件并不鮮見,校園安全亟待立法保障。目前,關于校園安全的法律法規,散見于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、《民法通則》、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》、《義務教育法》和《教師法》,它們有的屬于部門規章,法律效力層次較低,且沒有涉及在校學生人身傷害歸責原則、處理標準等。經過調查訪談,我們發現,學校安全工作的難點集中在安全經費、責任認定與賠償、安全機構設置和人員、校園周邊環境等問題上。
省人大代表鄒嬋建議,破解這些難題,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法律法規,一是確定學校安全專項資金投入比例,實行??顚S?;二是合理界定學校及相關部門和人員的法律責任;三是成立省市一級的專門的學生傷害事故仲裁委員會;四是完善事故賠償責任社會化機制;五是設立健全的安全職能部門和配置相關人員,以規范學校的管理行為,合理界定學校、家長、學生及社會的責任,從而保障學生權利,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,減輕因安全事故給學校帶來的困擾以及給學生家庭、社會帶來的不安定因素。
(來源:湛江日報統籌策劃/肖胤 采寫/特派記者 郭丹 路玉萍)